1.支持方式(以实际政策为准)
(1)对小微出口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,省级财政予以全额支持。
(2)单一买方或开证行赔付上限15万美元;
(3)赔偿比例80%;
2.支持对象 企业(被保险人)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在福建省内(不含厦门)依法注册登记;
(2)近12个月有自营出口实绩且出口金额在700万美元(含)以下的小微出口企业;
(3)账证健全、依法纳税、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、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,未在“信用中国(福建)”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。
3.投保流程【以实际通知申领保单时间为准】。使用“法人卡”,进入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网站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。
